根据师市党编发(2021)20号《关于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党政管理机构调整的批复》的文件精神,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机构设置如下:
一、机构设置
(一)党政管理机构(共计12个)
党政办公室、纪检监察办公室(审计)、党群办公室(宣传、工会)、组织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、交流合作办公室、教务处、招生就业处、学生工作处(团委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)、计划财务处、后勤服务保障中心(安全、综治办)、信息管理中心、教科研处。
(二)教学机构(共计10个)
教育艺术系、汽车工程系、机械工程系、信息工程系、化学工程系、现代农业系、基础教学部、心理教学部(心理咨询服务中心)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、继续教育与培训部。
二、内设机构职责
(一)党政管理机构
1.学院办公室:负责执行学院党委会、办公会各项决议和决定,完成学院党委、行政日常工作和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,履行好综合督查职能;负责学院国家安全、机要保密、信访工作;负责学院修志、档案管理、学院发展规划等工作;负责统筹安排全院会议、学习及活动;负责公务接待、公务车辆管理、办公用房与办公设备调配工作。
2. 纪检监察办公室(审计):负责监督检查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执行落实情况,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日常工作,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洁教育;负责对学院财务预算决算、财务收支、各类财产管理、物资采购等进行内部审计;负责对学院干部选拔任用、人事调配、招生、考试、收费、基建工程招投标等进行监督。
3.党群办公室(宣传、工会):负责学院宣传思想文化、意识形态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、校园文化建设和统一战线等工作;负责学院媒体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;负责学院民政、工会、妇联等日常工作。
4.组织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:负责党的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,负责机构编制、人力资源规划、岗位管理、招聘调配、薪酬管理、专业技术资格考评、人才选拔、年终考核和人事档案的管理等工作;负责学院教职工医疗、养老、失业保险统筹工作;负责学院人才交流管理工作;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、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、决定和工作部署,统筹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。制定并推进实施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划及考核,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。
5.交流合作办公室。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的统筹规划,制定校企合作年度工作计划。加强学院与相关政府部门、行业、协会、理事会组织、企事业单位、职业教育集团(联盟)的联系,拓宽校企合作的渠道与途径,推进拓宽合作关系的深度和广度。深度推动、落实校企合作,建立学院与企业在实训基地建设、专业建设、学术交流、科研项目、学生顶岗实习、订单培养、现代学徒制培养、教师挂职锻炼等方面的深度校企合作关系
6. 教务处: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规划及实施,负责教学质量管理,负责学院与其他院校联合办学及校企合作办学的教学管理工作。
7. 招生就业处:负责学院招生、就业、合作办学的日常工作;负责制订学校招生章程并执行;负责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及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建设和服务工作;负责组织举办毕业生就业招聘会;负责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统计、通报及总结工作。
8. 学生工作处(团委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):负责学生德育工作;负责统筹、指导各系部及班主任、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;负责学生宿舍规范化管理;负责学生的各项档案管理工作;负责学校学生奖助勤贷与资助服务工作;指导学生会与学生社团活动及管理工作;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;负责学院共青团(青年)组织建设、青年志愿者活动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学生入党工作的组织管理等工作。
9. 计划财务处:严格落实财经纪律,负责编制学校综合财务计划、年度预算并执行;负责校园基本建设核算工作;负责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落实;负责财务控制和监督工作;负责统计工作;负责学院资产管理工作;负责财务档案归档工作。
10.后勤管理服务中心(安全、综治办):负责后勤保障工作,承担学院各类基础设施维修、安装和管理工作;负责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、档案归档工作;负责招投标、采购工作;负责饮食服务工作及食品安全卫生工作;负责校园绿化、美化、亮化工作及爱国卫生管理、医务室工作;负责学院维稳、治安、普法、消防、应急管理等工作;负责民兵、征兵和慰问军、烈属、伤残军人的工作。
11. 图文信息中心。负责学校文献资源建设、图书馆运行管理工作;负责学院信息化建设、信息系统支撑平台管理与维护、信息安全技术、网站技术保障服务等工作。负责学院网络链路的建设技术支撑与管理维护。负责学院网络安全建设与管理;负责校园舆情监督及网络突发案、事件上报及处理;负责学院网络信息员队伍建设管理。负责学院网站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及信息的及时更新。
12. 教科研处。负责组织教研活动、教师的培训、各类公开课的教师选拔;负责校本教研和课题研究(包括国家、省、市级课题)。负责学校科研规划、科研平台建设、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、科研成果申报与评奖、科普教育和学术交流、学术管理等工作。
(二)教学机构
1. 机械工程系、汽车工程系、信息工程系、化学工程系、教育艺术系、现代农业系:负责本系专业发展与建设工作;负责本系专业人才培养工作;负责本系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评价工作;负责本系专业教学条件建设工作;负责本系实验及实训实习基地运行管理工作;负责本系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就业推荐工作;负责本系应用性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;负责本系技术培训、技能鉴定等社会服务工作;负责本系师资队伍建设工作;负责本系使用资产的管理工作;负责本系经费预算和管理工作。
2.基础教学部:负责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建设工作;负责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和教学评价工作;负责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;负责学校体育运动队训练和体育赛事组织工作;负责学校公共基础课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;负责本部师资队伍建设工作;负责本部使用资产的管理工作;负责本部经费预算和管理工作。
3.心理教学部(心理咨询服务中心)。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建设及日常教学;负责规划学生健康教育中心建设方案和学生健康教育实施方案;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,普及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知识。组织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;负责指导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协会工作;做好班级心理健康委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。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,做好个案咨询、服务工作。
4.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:协助党委和党政有关部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,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建设、教学实施、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等工作。
5.继续教育与培训部:负责组织协调职业技能鉴定、各类职业资格、技能的考核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;负责成人继续教育、兵团电大二师分校的课程建设工作;负责成人继续教育课程教学和教学评价工作;负责成人继续教育调查报告、毕业论文指导及相关答辩工作。